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
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委、不能准确判定企业购置的专用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指标等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可提请地市级(含)以上发展改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由其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技术鉴定意见,
四、
日前,切实落实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税收抵免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
二、
三、地方税务局、环境保护局:
经国务院同意,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履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后直接享受税收优惠,进一步优化优惠管理机制,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财税〔2017〕71号
各省、统一按《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附件1)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附件2)执行。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购置的专用设备符合2008年版优惠目录规定的,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本通知所称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等,现就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调整完善事项及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部门强化后续管理的机制。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应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也可享受税收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2017年9月6日
直辖市、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的适用目录进行适当调整,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涉及除尘器、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思维百科网 » 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